一、厂址选择
新建药厂或易地改造项目均需选择厂址。厂址的选择应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省投资和经营费用的原则。
厂址应设在自然环境和水质较好,大气含尘浓度较低,地形、地物、地貌造成的小气候有利于生产、节能的区域。应远离大量散发粉尘、烟雾、有毒害气体和微生物的区域,如机场、铁路、码头、交通要道等,并在污染源的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且有部分的防护距离。设置有洁净室(区)的洁净厂房与交通主干道间距宜在50米以上。
二、厂区总图布局
1、厂区总图布局应考虑产品工艺特点和防止交叉污染,按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等合理布局,不得互相妨碍。
2、厂区功能设施部分要配套。须有保证药品生产所需的生产、仓库、科研、检验、办公及水、电、汽、气公用工程等主要功能厂房设施以外,还应配备三废处理池、废渣料与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停车库(棚)、机修、饭堂等辅助设施。辅助设施须因地制宜,按实际需要配套,缺一都会影响厂区环境卫生,影响生产正常进行。
3、设置有洁净室(区)的厂房与厂外周围环境的相对位置及与厂内其它厂房设施之间的相对位置,适用于远离产生粉尘、烟雾、有毒害气体的污染源,在污染源上风侧,并有部分防护距离的原则。
4、锅炉、三废处理、废渣与垃圾临时堆放等有严重污染的区域应置于厂区的主导风向下侧,并与厂区其他厂房有合适的安全距离。
5、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厂房应在制剂厂房的下风侧。
6、原料药厂房在制剂厂房下风侧。